Wednesday, March 30, 2011

句法研究的小小感想

A bilingual speaker...is linguistically dominant in the language which he is most proficient and most fluent (which is not necessarily his first or native language). (Van Coetsem 1995:70)


語言學做為一種社會科學,在寫論文的時候,總不免要提供大量的語料,來支持自己的論證、或建構某個模型/理論,偏偏一個語言的使用者當中,存在著很多的變體/方言差,也因此,對於語句合法性的判斷,也就難免會在不同人之間產生出入,這雖不令人意外,但,如果研究的標的,是一種較少被廣泛、大量、不分層面地使用、而且正走上消滅一途的語言,這樣的困擾就會更多了。


簡單地說:身為母語人並不代表就對那個母語(第一語言)具有最好的操作能力或語感,因為一個人的母語,很可能根本不是該使用者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語言,結果呢...當然就會造成能力上的鈍化、退化,同時受到其慣用語言(主要使用語)的影響。具體而言,以台語為母語的人,並不見得就是以台語為其個人的主要語言( dominant language )!!!在台灣當前的社會語言環境下,很多台語的母語人,其絕大多數時間,根本都是以華語來進行思考、溝通及著作,那麼,他們的主要語言,就是華語,而不是台語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常見的是,即使某人宣稱台語為其母語,但一旦需要表達什麼,結果卻是華語比較熟練,而台語則卡卡的。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台語是其第一語言(first language)或族群語言(ethnic language),而他在情感上也「認同」其做為母語,但,既然他的母語已不再具有其主要使用語言的地位,那麼,他的語感,又如何能做為語句合法度上判斷的可靠依據呢?(這顯然已經不是單純的語言變體/方言差的問題)


語言的變化,固然是正常的,也是歷時性研究的對象之一,但,如果要做的,是共時性的研究,顯然,選擇「老派」的語感,應該比選擇新近的、變化中的「新派」語感,要來的有意義。


就我所知,做南島語共時性研究的人,在找發音人時,都會儘量找部落裡那種很老的耆老,而不會隨便找個會講但程度普普的中年人(更別說年輕人了),不過呢.......顯然很多做台語研究的人都太有自信,不肯面對台語已經不是自己的主要語言(dominant language)的事實,誤信自己具有足資憑信的語感,明明說起台語已經多多少少有點結巴、不太輪轉,卻還是堅稱自己具有「母語人」的資格,如此一來,不論是在論文的語料採用上、或者是在批評、審閱他人的論文時,很多時候從其所出的語料,根本是新派的台語,進而造成判斷上更大的爭議。


在大家肯面對台語正在流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瀕危語言),以及自己的台語程度日趨低下的事實之前,這個問題,大概也是暫時無解吧!

Monday, March 21, 2011

共業?

在正式上課前的閒聊中,T 提到了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對於日本震災及海嘯的發言,S 引述了其內容,石原提到了日本人道德的敗壞,包括數百件人瑞子女隱瞞親亡以詐領養老年金的事件,石原認為海嘯是為了滌罪云云。

H 對此提出反論,她認為,即使海嘯地震是為了滌罪,但畢竟缺乏針對性,敗德者可能毫髮無損,無辜者卻可能或傷或亡,T 於是以「共業」來看待這情況,說道:一如制度上所謂總統國務機要費的問題,必須一同承擔。

很有趣的一點是:T 及 H 都是基督徒。

回來後,仔細一想,深深覺得任何把苦難賦予特殊目的的言行,其實都十分地危險。以基督教信仰來說,表面上,舊約的神似乎是個以「族群/民族」為賞罰尺度的神,祂揀選以色列族,並不時要求在戰爭中,將某個族群完全滅盡(例:撒母耳記上 15 章);相對,新約的神則將眼光放到個人之上,揀選的界限,不再以某個族群來區劃,其看待個人仔細的程度,耶穌甚至以到達每一根頭髮來比喻(馬太福音 10 章 30 節);但,這樣一條舊、新約的分界,其實並不絕對,以舊約來說,仍不乏對個人的注目,比如:上帝對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約伯及大衛等的個別施恩,乃至當上帝決定將所多瑪城不分男女老幼要一盡剿滅時,也還垂聽亞伯拉罕的一再懇求,為了當中少數的義人,而一再從全殺的意念反悔(創世記 18 章),從這個角度上來看,要說基督教的上帝,是個因為罪惡,就不分青紅皂白大開殺戒的主宰者,似乎也不盡然。

當然,聖經本身就是多所矛盾的,也因此,不贊成者,依舊可以舉出許多反例(比如:大洪水將世界毀滅,難道挪亞一家以外別無義人?)這點,我也無話可說。

我想說的只是:如果人相信大自然及萬事萬物的背後,有某種意志或規則的執行,那麼,最好是相信那個意志的主體或規則的內容,是全然良善、全然公正、全然知悉的,任何有神論或因果論者,如果反駁此一基本假設,似乎都難以避免一種虛無主義的傾向,設若,這世上根本沒有最後的一道防線,也沒有什麼究極的道理,一切,只是自然的、隨機的運作,或者,是有瑕疵的運作,那麼,那樣的信仰,要如何避免援引無神論者、唯物論者的學說?無神論者或唯物論者既有其思想體系,包括個人及群體倫理,及其最後依歸,一個多多少少盲目濫殺的主宰,與沒有這個主宰,到底相差幾何?

我很懷疑,對於「罪惡共同承擔」、「群體中的無辜者受害亦不妨為群體滌罪」的思想,事實上,是一種古代部落封閉社會的思想殘餘(個人只是群體的工具、以活人獻祭等等),如果這推論無誤,那麼也難怪這種集體性的脈絡放在個人主義的思考之下,會顯得那麼地荒謬、不可思議。

Friday, March 18, 2011

如何成為聖潔?

兩三週前,經過一棟做為神學院使用的大樓,看到大門上的玻璃貼著幾個大字:「成為聖潔,合乎主用」。

一看到這些字,我心裡就十分懷疑:「怎麼會又要 "成為聖潔"?再者,人要"如何能成為聖潔呢?"」在我來看,這兩句八個字,若是放在基督教義下來思考,根本是十分矛盾的說法,基督徒呀,當你們這麼說,難道不會覺得怪怪的嗎?

方才查了網路聖經,得知這兩句話是從〈提摩太後書〉2 章 21 節引用的,經文列在下頭:


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從上下文,可以很容易看出,這些話,是用於勸勉,要求人在行為上多所配合,然後,才能「成為聖潔」。

不過,若是用「聖潔」這兩個字去搜尋華語和合本聖經,那麼至少還可以找到下面這兩段經文,先來看第一段(〈以弗所書〉1 章 4 節):


就如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


這段經文完全符合基督教信仰的中心思想:基本上,人能得著救贖,是因為上帝預先揀選了基督徒,同時使他們成為聖潔(透過基督的死來贖罪),這是上帝的工作(已經完成的工作),基督徒在上帝面前,是全無瑕疵、無可挑剔的。

類似的經文,還有下頭這段(帖撒羅尼迦後書 2 章 13 節):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 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


這段經文再一次強調,人之所以得救,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不是因為人行義,也不是人做了什麼),再者,人如果要成為聖潔,唯有倚靠聖靈(上帝的靈),並相信真理(因為相信而成聖)。


既然說,人之所以能成聖(成為聖潔),就一如人得救,是單單倚靠上帝,而非靠人自己,那麼,何以還勸誡人要靠家己『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這豈不怪誕??? 難道說,這是在勸誡信徒去做一件「已經完成的工程」?抑或是要信徒去做一件「上帝才做得到的工作」?


又且,「成為聖潔」是什麼意思呢?相信對基督教有所了解的人,應該都不會說是「行為及言語都無錯誤,日常生活皆不犯罪(聖經所定義的罪)」,因為基督徒自己知道,無論是從親身經驗來看、或是由別人的情形來觀察、又或者是根據聖經的教導,都一盡指出這是不可能的事。設若如此,「成為聖潔」就只能指稱「上帝看信徒為聖潔」一事了,也就是說,雖然人犯罪、人不完全,但是,因為上帝的揀選、耶穌的替贖,上帝不再照人的行為來判斷人,是二話不說就把「基督徒」視為「聖潔」,如果這看法正確,那麼,還勸誡人要「成為聖潔」,不是很多此一舉嗎???


基督教的教導,時常有這種十分矛盾的情況出現,在我來看,之所以如此,有一個很重要的動機,就是要壓制人的自我意識,讓人多多少少看輕自己,進而使人願意去順從教會裡的權威及掌權者。

出於這個原因,教會一方面告訴信徒:你們能得救是上帝白白的恩典,你們已經成為聖潔!人無法倚靠自己,唯獨上帝能拯救、能改變,甚至把基督徒稱為上帝「君尊的祭司」(同時是王及祭司)(參〈彼得前書〉 2 章 9 節),只不過,教會或許很擔心信徒不受節制,於是就又回頭修正立場,再次把信徒的錯誤及罪惡擺上抬面,使人無法安心地珍視「君尊的祭司」的恩典身份,反而又被推了下來,重做那有罪、有瑕疵、有羞恥感的奴僕...

像這種自相矛盾的教導,一而再,再而三,信徒們也是欣然接受,一無罣礙,由一個外人看來,實在是多少感到無奈。

Wednesday, March 16, 2011

記憶

回憶不是對遺忘的否定。回憶是遺忘的一種形式。
《被背叛的遺囑》-- 米蘭‧昆德拉;Oxford。孟湄 譯


Le souvenir n'est pas la négation de l'oubli. Le souvenir est une forme de l'oubli.
《Les testaments trahis》--Milan Kundera


昆德拉會這麼說,那道理應該與新歷史主義的觀點若合符節吧。新歷史主義認為我們所讀的歷史不可能反映確鑿的歷史事實,現今的歷史記載,不過是作者/編者根據其自身的觀點、價值觀、歷史觀等等,由可取得的材料中進行篩選,其後經過編輯而成的物事。


一樣的道理,我們的心中,也沒有真正的、細膩的、牽涉過去「事實」的正確記憶,我們的記憶,大多只是抽象的觀念,與一些相對突顯、卻稱不上完整的部份印象。


回憶,在上述的思考下,只是另一種「遺忘」,是對過往事實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