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pril 30, 2011

台語的沒落才不是什麼「天擇」的結果!


這篇文章的回應

您朋友的詮釋還真奇怪,對該篇文章的作者來說,他的母語就是他母親的話,也就是台語,這有什麼不對呢?台語是台灣人口佔比最高的族群母語,這和台灣人有其他的母語(如:客語、阿美語、魯凱語...等等)並不相衝突,所以,您朋友的質疑實在很莫名奇妙。

很欣賞您對語言即資源的觀點,事實上,語言絕不只是工具,語言承載了文化、歷史與豐富的知識以及身份認同,而這也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歐盟理事會等跨國組織,大聲疾呼母語傳承、甚至投下大筆經費復振語言的主要原因。

至於所謂物競天擇,或者「語言有其壽命」,那就要看什麼是「天」,以及如何「壽終」了。

面對掌握武力的統治者,對於人民或特定種族的屠殺,我們難道會說這是「物競『天』擇」?或者,難道我們應該撲殺智能或身體障礙者,只因為他們是競爭下的弱者,淘汰只是天擇自然?

像這種在「社會」事況上的達爾文主義式思考,早就被丟棄、被駁斥,因為太容易淪為野心家的工具。(例:二次戰前,德國人自詡亞利安民族為世界最優,要爭取生存空間、向外擴張云云)

更何況,今日台語的弱勢,並不是什麼「自然演變」的結果,在國民黨政府強力推展「國語運動」、從媒體、教育等場域撲殺台灣各種母語之前,台語在台灣可是活力十足的,問問老一輩的人,當日本人離開台灣初期,他們在學校可是佷自然地改用「台語」上課(上數學、物理、語文等等),商場用台語、媒體以台語發聲,一如日常生活交際也使用台語,當時台語強健得很,應付各種場合都游刃有餘,包括文學創作(小說、詩、散文)也毫無問題(沒聽過吧?因為政府不想讓我們知道)。易言之,台語的沒落,並非因為它天生體弱而被「天」所剔除,台語的沒落,不過是政治力的操作,因為華語獨大、消滅母語的政策,使得台語使用的場合愈來愈少,活力愈來愈低,漸漸走上衰亡。

這樣的過程,和種族屠殺沒什麼兩樣?如果我們不認為種族屠殺是種「自然天擇」,那麼,語言屠殺要如何看成是「天擇」呢?

最後,語言是否會壽終?

語言學家都知道,語言是不斷在演變的,語言不是固定的形式,是個一直在演化中的個體,音韻、詞彙、句法皆然,如果不是因為外力(如政治、戰爭、認同等等),語言只會蛻變,不會死亡。

隨便舉個例子:拉丁語;大家或許認為它是個死語了,但,拉丁語的沒落,除了源自於歐洲其他長期被壓抑的語言的復興,拉丁語本身並沒有真的消失,事實上:法語、西語、葡語、羅馬尼亞語,都是拉丁語的後裔(統稱羅曼語系),至於義大利語,那更是一種拉丁語的方言,也因此,拉丁語除了還在梵蒂岡官方文書上使用,事實上,它並沒有死亡,反而是生出了很多後裔,包括它的直系後代義大利語。

台灣的母語沒落,源自於國民黨粗暴的語言政策,那一點都不自然!屠殺不是什麼天擇。

以上意見給您參考。

Thursday, April 28, 2011

轉貼:夫妻爭執的文化與體制性原因

文章很長,字數很多,但,相關主題,我沒有看過比這寫得更有道理的了.....


原文出處:http://mhperng.blogspot.com/2011/03/blog-post_7834.html



作者:彭明輝


學校教育從來不曾告訴我們「男人和女人對人生與婚姻有著截然不同的期待」,也從來不曾告訴我們如何去經營一個有意義,值得每一個家庭成員去珍惜、懷念的家。而坊間有關婚姻與親子教育的書籍,不是流於癡迷的幻想,就是流於太技術化的處理,沒有辦法提供我們一個意義深遠的願景。於是,男人從家庭出走,靠著事業上的成就去滿足他的成就欲與野心,而女人則在家當怨婦(或園區寡婦)或花枝招展地四處打發無聊時間。家,原本可以是一個情感最濃密、最貼心、最能滿足人的創造欲的地方;但是,它卻淪落為「人人都有一個,卻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的地方!


Part I:娶某(妻)師傅,養妻徒弟 ―― 河洛俚語


戀愛的激情是遲早會過去的,不管婚前是不是人人稱羨的「神仙眷侶」。假如我們不懂得在戀情的基礎上,將愛情轉為更能持久的「夫妻恩情」與「知心朋友」,夫妻間將會只剩彼此的怨懟,這是夫妻吵架以致最後變得冷漠的關鍵因素之一。


夫妻是必然會吵架的:兩個從不同家庭出身,婚前婚後都必然要有不同生活經驗的人,絕不可能靠一紙結婚證書和一場盛大的婚禮,就徹底消除兩人間長期不同生活經驗所累積下來的歧異。


婚前婚後最大的差異就是:婚前不需共同作每一個決定,婚後每一件事都必須要共同作決定,共同承擔後果。大的如:子女教育與各項花費的決定,小的如要不要回娘家或夫家,都可以因為必須共同作決定且共同承擔後果,而激化兩人潛在的價值差異與文化差異。


除此之外,戀愛時有許多假期和休養生息的時刻,妳通常是在心情最好的時候約會,也只要在約會時遷就對方。約會一結束,就可以各自回家去休息,去縱容自己,去享受跟對方不一樣的心境與生活習慣。但是夫妻是每天廿四小時,全年無休。吵架以後,不敢回娘家(否則衝突會再升高),不可以心情不好(否則會被怪罪「老擺一張臭臉」),又不可能馬上擺出笑臉(心情轉不過來,也不願意讓對方誤以為自己理虧或好欺負)。連一點緩衝的時間或空間都沒有!


更不幸的是,坊間流行的許多夫妻互動模式都建立在謬誤的觀念上。譬如,要求「夫妻一體」,因而期待對方愛自己的親長有如親生父母。其實,情感是數年生活經驗累積而成,不可能因為結婚而自然的轉嫁到對方父母身上。因此,這種「夫妻一體」的期待根本沒有任何現實的基礎,但這種期待卻經常成為夫妻口角與彼此怨懟的重要原因,使得夫妻關係變成「兼併與消滅的過程」。


再更加不幸的是:我們既沒有能力從自己的遭遇裡體會到夫妻爭執有其外在原因,不是「遇人不淑」的結果;另一方面,電視劇裡恩愛夫妻的假象更強化我們那種「遇人不淑」的哀怨,所以對於對方更加滿懷怨氣,老以為換個對象結婚就不需要這麼辛苦。因此,沒有辦法「甘願」地去努力面對彼此的差異,費心地去尋求彼此調適的辦法。


即使我們有時候願意費力去配合對方,我們也常常只看到自己的苦心,而在不自覺間把對方的努力當作「理所當然」,絲毫不加珍惜。心情不好的時候,更經常把對於對方的「期待」當作是對方的「義務」去加以要求。譬如,兩個生活差異那麼大的人,本來就很難隨時隨地都知道對方的心思,但我們卻經常蠻橫地責怪對方「妳就不會替我想一想嗎?」


尤其當我們因為家務或職場壓力而心煩氣燥時,更經常以極為蠻橫的方式要求對方、責備對方。對方的溫柔與體貼變成是「理所當然」的義務,而我們對配偶的粗暴橫程度,如果錄影下來,真的會讓自己和友人都瞠目結舌,無法置信。可是,我們永遠都只知道自己的委屈,卻看不到對方的委屈。夫妻兩本帳,每個人都覺得對方理虧,卻沒有警覺到:我們對待最親密的人時,往往遠比對陌生人粗暴無數倍!


偏偏,出門在外時,只看到別人夫妻恩愛的鏡頭,卻從來不曾警覺到:每對夫妻當然只有在彼此心情都很好的時候才會一起出門,誰會在吵架的時候一起出門?只看到別人的恩愛而看不到別人的爭執,反過來,又只看到自家的爭執而看不到自家的恩愛。心情不好時,怨嘆更深,卻從來沒警覺到這是「用自己創造的幻象在折磨自己和配偶」。


雪上加霜的是:這個社會裡早就創造了太多「夫妻義務」的刻板模式,逼著夫妻間去履行許多毫無必要卻只會增加摩擦的「義務」。一個想爬山,一個想逛街,偶而各走各的不是很好嗎?但是,想都不敢這樣想,反而直覺上覺得「這樣各走各的,豈不是像離婚一樣?別人看了會怎麼說?」偏偏「別人」又儘是一堆「櫻櫻美黛子」的無聊人,看到妳們各走各的,有人會交頭接耳,有人會神色怪異地探問,有人會乾脆蜚短流長!弄得夫妻間整天被綁在一起,彼此都是對方的牢籠。


Part II:當夫妻是要學才會的!家庭是要用心營造才有成的!


要跳出前述代代相承的婚姻模式,首先要覺悟到:戀愛的激情是註定無法持久的,換對象只是重複過去所有「興衰起落」的模式而已。但是,如果有正確而合乎人性時然的期望與對待,戀愛的激情有機會通過兩人共同的努力,被轉化為澹然卻更能持久的「恩情」。其次要徹底體認到:夫妻吵架,有許多問題出在整個社會既有體制設計上的不合理,以及整個社會流行的謬誤成見,而不見得是「遇人不淑」。要覺悟到「換個結婚對象說不定還更糟」,才會痛下決心來面對婚姻中的各種問題,經歷各種繁複的挫折去尋求彼此最佳的互動模式。


徹底放棄用「義務」或「理所當然」的態度去要求對方,責備對方。重新回到「沒有一件事是理所當然的」的原點,回到「準同居關係」和「合夥人」的立足點上去,彼此解除對方所有的婚姻「義務」,然後我們才會重新看到對方為我們所做的一切。
深切體會:既有婚姻制度充滿著不合理、不自然,以及不合人性的地方。要敢於突破既有婚姻制度的不合理規範,不需要堅持的「義務」都該積極地在對方的同意下予以解除,根據兩個人的獨特性,重訂適合兩人的「婚姻契約」。(婚姻制度竟然可以像「販厝」一樣地「量產」,完全不顧及「每對夫妻都不同於其他夫妻」的事實,真的不可思議!)譬如說,絕不可以要求配偶像你一樣地愛你的家人(除非你自己真的做得到)。和朋友約會時,讓配偶完全自由地選擇他要不要一起去。


放棄「夫唱婦隨,如膠似漆」的美麗謊言,重新認清:夫妻在婚前是具有不同文化、價值與家庭背景的兩個人,在婚後也還是兩個人。夫妻只是「相交而不共線的兩條線」(這總已經遠比「不共線、不平行、也不相交的歪斜線」好太多了吧)。在「求同存異」的原則下,尊重對方的差異性與獨特性,嘗試彼此了解而不要彼此干預。讓夫妻成為聯盟或合夥關係(各自保持其獨立性),而不要變成「併吞」或「侵占」的「封建關係」。


偶而夫妻各走各的路,不需要兩人整天「褲帶結在一起」。只要對方堅持而又不是明顯的不良嗜好,就讓他保留婚前的興趣與價值。這樣,才有機會解除一部份夫妻間沒必要的壓力與緊張關係。


隨時要堅信並記得:「每個人都必然最清楚自己的犧牲,而不太清楚對方的犧牲,因此夫妻間的帳永遠算不清楚 ⎯⎯ 其實也沒必要算清楚。」這樣,才不會老鑽牛角尖,老以為對方欠自己的多。


吵過架後要記得:「夫妻間沒有什麼輸贏,也沒誰欠誰多那回事。」假如一定要談公平,能力強的人要擔當比較多。所以,為了一個更好的家,能擔多少擔多少。擔得多的能力強,這才是夫妻間真正的輸贏。要贏在擔當的能力上,而不要贏在面子上。
想清楚並緊記在心:夫妻婚前是價值與文化相近(卻不相同)的兩個人,有不同的生活經驗與背景,而且婚後除了有限的時間外,絕大部分時間是在不同的場域與心情下,做不同的事,經歷著不同的心路歷程。因此,絕對不要期待對方是你肚子裡的蛔蟲,可以未卜先知地知道你的心事。有事要用說的,不要老是怨對方猜不到,或者沒有整天想著你。(他要真整天想著妳,才真的有病!)


能捨才能得,把夫妻間所有美好的假象與沒必要的「義務」都給捨棄以後,我們才會發現夫妻間早已享有遠遠超過一般朋友的「恩情」:生病時彼此照顧,心情不好時彼此傾聽,為共有的子女奮鬥、驕傲、喜悅,各出一份心力為孩子創造一個值得珍惜的家。這一切,都不是「死忠」朋友能和妳共有的。反過來說,妳不能期望「死忠」的朋友為你做的事,也不該把它當作另一半的「義務」,用粗暴的態度去苛責對方。


關心的方式絕對不是只有一種,人生的理想也不是只有一種!更奇怪的是:為什麼偏偏就只有你的那一種是對的,和你的期待不一樣的就一定是不值得的?讓對方用他的方式關心你,而不要逼迫對方事事都用你指定的方式來表達關懷。只要生計無虞,讓對方用他真心相信的方式去追求他的人生目標,而不要老是用你的方式去檢驗對方的理想。讓他用他擅長的方式來貢獻給這個家庭,不要一邊用你的尺度去否定他對家庭的用心,一邊又用你堅持的方式去「改造」對方。


必須共同做出來的決定,要記得:沒有人能確定怎樣做一定是最好的!不要因為不知道該怎麼做最好,或者不確定對方的方法一定可行,而把你的焦慮轉化為對於對方的質疑、批判、乃至於情緒化的攻擊。如果你很確定自己的方式更好,試著跟他溝通;如果你不確定,心平氣和地說出你的焦慮(對事而不是對人),說完就算了,不需要堅持。人生絕大多數的事情都不是人所能預料的,有哪些事我們真的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為了沒把握的事爭執,不值得。偏偏這又是夫妻吵架最常有的原因:兩個人都不確定怎樣作最好,卻只知道責怪對方的議案不周全!


最好夫妻倆人又都是用心生活的人,每天吃飯與睡前聊一聊個人對人生與社會的省思、無奈、興奮、不滿等等,讓夫妻成為終身成長過程中的伴侶(我的意思只是說分享心得,而不是無條件地迎合或同意)。朋友關係才是夫妻間最能持久,最無法被外人取代的那一份情。假如夫妻像朋友,一路走來可以分享彼此的心路歷程,再加上疾病與患難時的相扶持,即使別人想介入夫妻的生活,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對方。


面對子女,各自貢獻出自己最能幫得上忙的那一份力,灌溉共有的生命幼苗。這種心情故事的分享,疾病患難的相互扶持,子女喜悅的共有人,子女成長的合夥人,才是夫妻間最值得珍惜與期待的。


Part III:四個四分之一


絕大部分新婚夫妻在婚後一年左右會遭遇到極為嚴重的衝突,甚至於對婚姻感到絕望,以為再也救不起來。這個時候往往不自覺的就會想到:「因為誤會而結合,因為認識而分開。」很糟糕的是,身邊聽他們抱怨的朋友也經常糊裡糊塗地就下結論:「他們實在結婚得太快了,還沒有足夠時間真正地了解對方。」


以為夫妻有機會在婚前充分了解對方根本就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在我們的社會裡(甚至在絕大部分的社會裡),我們不自覺地在「夫妻」和「朋友」之間設定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對待模式。面對朋友(不管多知心或親近),我們不自覺地進入一種「迂迴謹慎、彼此尊重對方的完全獨立與自主性」這樣的互動模式。不管是跟對方談什麼問題或提供什麼建議,我們不自覺地在防範「越界」。我們會機警地察覺到雙方意見可能開始有歧異,我們會警覺到對方在這個歧異點上似乎有所堅持,我們會迂迴地探測對方在這個歧異點上堅持的程度,以便決定我們提出建議時要曖昧到什麼程度。因為,我們不自覺地將互動模式設定在「他為他的生命負責,我沒有辦法替他活,沒辦法替他承受後果,也就沒資格叫他依我的意思做。反正,其實我對自己的主張也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每個人都有他不可侵犯、不可挑戰、不可以質疑的核心意義與價值。這些部分,可以說是一個人不可碰觸(untouchable)的「地雷區」。在朋友的互動模式裡,因為我們自動設定在「兩個獨立自主,各自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並承擔後果,誰有沒有權利改變誰」的互動模式下(電腦術語叫做「安全模式」safe mode),因此,我們自然地從地雷區外部摸索前進,不小心觸發地雷,也通常身體還在安全距離外(如果太靠近當然朋友就翻臉囉)。但是,在這樣的設定模式下,我們並沒有細膩地了解地雷區的內部詳情,我們頂多只知道地雷區的分布範圍而已。夫妻婚前的認識不可能跨越這個界線,因為他們還沒有到非得「事事共同決定,事事共同承擔後果」的程度。所以,婚前夫妻彼此的認識絕不可能超過對方全部事實的四分之一。


屬於朋友間可以體會的這四分之一,就是婚前彼此能相互認識的極限。而屬於兩人私己地帶的地雷區,則也還只是夫妻間必須面對的另外一個四分之一。還有另外兩個四分之一,一個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才會遭遇並外顯出來,另一個是人隨著年齡的變化與人生的歷練才會逐漸醞釀而成型的價值轉變,這也都絕對不是婚前有辦法知道的。因此,「夫妻一體」根本是一個完全沒有現實依據的「想像」或「想望」。假如一結婚就想要馬上因為婚姻制度的外在形式性而一步跨越四個四分之一,這根本就是「癡人說夢」!不幸的是,我們對這四個四分之一的存在完全沒有警覺,婚後一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就開始埋怨、委屈、屈辱、甚至開使用激烈的言詞(或傷人的沉默)開始彼此傷害。因此,很多婚姻在進入第二個四分之一的過程中就已經傷痕累累,甚至於陣亡了!


一旦結為夫妻,不但制度設計上兩人突然被迫要「事事共同決定,事事共同承擔後果」,甚至於我們對「恩愛夫妻」的想像,更要求彼此在情感與情緒的反應上完全一致。因此,夫妻互動模式被自動設定在「地雷區內」。我們經常因為自己對對方懷著關愛與善意,就誤以為「關愛與善意使一切言行都被合理化而具有十足正當性」。因此,我們完全不去提防自己的主張可能正在嚴重傷害對方絕不可侵犯的、不可挑戰、不可以質疑的核心意義與價值。在「夫妻一體」的口號下,我們直接站到地雷區內(很天真地以為「因為我是懷著關愛與善意,所以他不應該介意」),等對方不愉快了,我們還覺得自己在「關愛與善意」的保護傘下,而沒有馬上提高警覺(更糟糕的是,往往我們還覺得:我是你太太,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等到對方發火了,我們匆匆忙忙地從地雷區想退出去,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退路在哪裡,邊退邊觸發滿佈地雷區內的地雷。於是我們火大了:「我已經夠委曲求全了,你還要我怎樣!難道夫妻吵架都是我的錯?為什麼你就從來不曾錯過?」這時候對方才發現,原來他也不小心闖進你的地雷區了。你也有你的尊嚴、你的屈辱、以及你最珍惜的一些情分與堅持。


在女人沒有家庭地位的時代,碰到這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通常只有一個人重傷(女人),因此男人很少覺得需要調整他們自己的步調。在這個女人也有家庭地位與自主性的時代裡,一旦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兩敗俱傷的場面是最常見的。因此,我們父母那一代許多夫妻在晚年都彼此懶得理睬對方。哀莫大於心死。在廿一世紀的今天,要不要去熬過這第二個四分之一所引起的衝突,經常嚴重地考驗著婚姻中的雙方。最悲哀的當然是:一個已經心死,一個完全不知其所以然地想去挽回(而且嚴重地欠缺技巧與對事態的掌握,繼續用令人厭煩的質問、逼迫、責備、否定或質疑對方人格的方式,在強化對方的傷痛與離去的決心)。


最好的狀況,是雙方警覺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存在,放棄「夫妻一體、同甘共苦」的理論,坦白承認雙方不僅有價值與文化上的差異,甚至於對彼此的第二個四分之一簡直一無所知。然後,不要再強調對方有義務知道你的這個四分之一,也不要再埋怨(要埋怨的話不如離婚算了,這樣彼此折磨,對誰好)。踏踏實實地面對問題,從新自覺地把互動模式調整到「知心朋友」的設定狀態,機警而迂迴地,由淺入深,彼此表白,說明對方在哪些時候(用什麼樣的方式)侵犯了不可侵犯的地方。甲傾訴時乙要完全放開「是非對錯」的考量,不插嘴不質疑地傾心聽完對方的話。反過來說,乙傾訴時甲要完全放開「是非對錯」的考量,不插嘴不質疑地傾心聽完對方的話。千萬不要又無知愚蠢地以為「夫妻一體」,在地雷區內和對方爭執他最堅持的東西是對或錯。


屬於一個人的核心信念的東西,只能靠他自己改,另一個人絕對沒有權利去強迫他更改。我常提醒人:「他是上帝用祂的權能造的,上帝要把他給造成這個樣子,你以為自己是誰,竟自以為可以改變上帝所做的功?」換個現代性的說法,除非你在移除他的價值信仰後,馬上可以給他換上一整套他能當下心悅誠服的完整價值體系,否則你叫他在核心信念被除後,靠什麼樣的支撐去過活?即使是夫妻,也不可以用逼迫或「義氣凜然」的方式叫對方撤除他的核心價值與信念。懷著愛與關懷也不可以!不可以就是不可以!生命就是以有機的方式逐漸變化的,他絕對不接受突兀的變化,即使是為了真理也做不到!因為,他在生活,他不是在耍嘴皮、講道理、寫文章!溫血動物要改變體溫都很難,何況是一個人花了幾十年累積出來的價值與信念!


假如你們真的可以彼此有這樣的認識與尊重,遭遇到第二個四分之一的衝突時,首先彼此先傾聽,確定不但真的弄清楚了地雷區的地理位置,還知道它的內部機關設計與觸發程序,就該像對待「知心朋友」那樣子地拿捏分寸,適可而止地讓對方保持著他最真心的價值與情感(即便妳是大大地不以為然或覺得荒謬異常)。古典用語裡,這叫「相敬如賓」、「不可輕狎」。假如妳確實以為他所堅持的「又不是最好的」,那為什麼不能接納「次好的」?假如妳確實以為他所堅持的是「罪惡的」,那妳倒真的只好在離婚和「逼他悔改」之間選一條路走了(不過,他要能悔改,早被他父母師長朋友給改造了,還會留下這個工程給妳嗎)。很多女性都像瘋了一樣,覺得丈夫的堅持或理想太「幼稚」、「不負責任」、「自欺欺人」,就使盡一切力氣要用「愛情」來「改造對方」。結果,丈夫馬上就後悔說「討的原是個溫柔的太太,怎麼一回家就比我媽還嘮叨」。


從「恩愛夫妻」要回到「知心朋友」的過程常讓許多人不能適應,尤其那些看太多言情小說,一廂情願地滿懷憧憬,又完全沒有能力看到事實的人而言,更經常是「滿懷善意」或「義之與比,雖千萬人吾往已」地想要「改造對方」。這根本就是一種「兼併與消滅」的夫妻關係。不要以為你對,你有道理,只要是強人所難,就是霸。你做得再有道理,頂多也還只是「善霸」一個。為了不甘心做「知心朋友」,而搞得「玉石俱焚」,真的值得嗎?到頭來還罵對方「負心」、「不負責任」,難道真要對方把血淋淋的心肝剖給你看,才會知道夫妻不和必然同時受傷慘重、奄奄一息嗎?(除非,根本你一開始就嫁了個沒心肝的,那還不如趁早離婚算了!)


如果我們真的能體會到要克服第二個四分之一對彼此都是非常辛苦的事,而不要只是整天抓著道理不放(譬如:夫妻要嘛同甘共苦,要不然在一起掛個夫妻名份騙誰),我們或許會有耐心一點一滴地在地雷區內小心摸索著過活。這樣過個十年或十數年,才有機會摸清楚彼此地雷區內的狀況。沒耐性或愛講道理的人又會說:「你到底有多少心事,幹嘛不一次說清楚?」真實的人怎麼可能一次說清楚所有的禁忌?禁忌就是碰到痛處才會叫,事前要他說,他還以為你是他肚裡的一條蛔蟲,什麼都不用說就明白了嘛!古書不是說過嗎,「秀外慧中,冰雪聰明」(所以所有的丈夫都怨妻子不夠體貼)。近代書也說過嘛,「鋼鐵男兒,繞指柔情」(所以所有的妻子都怨丈夫不夠溫柔)。更何況,戀愛的時候不都是很會替對方想嗎,很知道對方的心事嗎(噯!那是第一個四分之一呀!有沒有搞錯!)


好啦,委曲求全,碰到地雷只能自知沒趣,夫妻「相敬如賓」,這樣彼此折磨下去有什麼意思?Well, 假如想要和任何人有較深入的相處,這本來就是要通過的一段歷練。妳急什麼!人只要相處久了,彼此的誠意逐漸有信心,彼此了解愈深愈細膩,愈可以輕鬆地往來於地雷區。但是,這過程總是要花很多心力,不可能不勞而獲的。我問一對同居了幾年的年輕人:「會不會彼此傷害?」他們回答:「我們沒有結婚,不會彼此傷害。」那,不結婚多好!是呀!已婚的人也可以當作彼此是在同居,彼此解除對方的義務,享受同居的自由自在與彼此的尊重呀!婚姻只是一種口頭的承諾,怎麼說都替代不了共同生活過程細細密密的事實。反正只要不犯「義之與比,雖千萬人吾往已」的霸氣,日子就可以過得較平順;只要相處夠久夠深,就會在彼此扶持的過程中有一份深厚的情份(不是「愛情」而是「恩情喔」,愛情總會隨著歲月而褪色,結不結婚都一樣)。人就需要一個伴,生病的時候,寂寞的時候,悶得發慌的時候。要有個伴就要付出,就要學習接納對方,學會尊重對方。


那麼,遍體鱗傷地熬過了第二個四分之一以後,後面兩個四分之一還熬得過去嗎?是呀!結婚還真不是輕鬆容易的事呢!不過你放心!只要學會安然度過第二個四分之一,妳就學會在對方地雷區內野外求生的本事了,而共同度過後面兩個四分之一的基本竅門,其實已經暗藏在這個最艱難的第二個四分之一裡頭了。不過不要大意,不小心碰到新佈或新長出來的地雷時,別驚訝,別慌張,別埋怨,別氣餒。生活在一起就是這麼回事,兵來將擋,水來土掩,見招拆招,無招可以回應時暫時靜默。不要輕舉妄動,不要輕忽怠惰。生活在一起,沒什麼難的啦 ⎯⎯ 如果你把對方當室友,怎麼可能動不動就得罪他?


搞了老半天,幹嘛不同居就好?Well, 陪著小孩子長大有多好玩,多窩心,妳知道嗎?下一講告訴妳!


Part IV:一些提醒


假如太太不太喜歡陪先生回家,先生必須要能體諒。婆媳之間不由自主地會有一些緊張,不是善意就能解決的。如果你太太不喜歡回你家,把你家人請到你們小倆口的家,妳的太太壓力會比較小,婆媳相處起來也會比較愉快。不要野心太大,夫妻情感都搞不好,還一時一刻地馬上要搞一個「情感融洽」的大家庭。想想看,妳對她爸爸真的可以做到「情同父子」嗎?如果你做不到,為什麼她就做得到?


每個人都有偷懶、軟弱、情緒化的時候,只要不是持續性的,偶而縱容(或體諒)他一下。家事大家都要分擔,如果有什麼事看不慣,可以協商請對方用他的方式在大家都還可以忍受的時段內解決,或者自己去做,就是不要逼迫對方非得在特定時刻裡用特定的方式完成不可。


讓對方用他的方式關懷你和小孩,覺得不妥時可以商量,意見不合時要有能力傾聽,但是不要用命令的語氣逼對方用你指定的方式表達他的關懷。


盡量給彼此保留個人的情緒和風格的餘地,減少彼此沒必要的壓力。不要動不動就要彼此「兼併與消滅」彼此的個性。


Ending:夫妻是朋友,是兩個獨立的生命。而不是一個霸主,和一個奴僕。

談是與非

週一的課,除了討論論文,教授的談天說地算是那堂課最有趣的部份之一,而本週的主題,接續上週關於電影《賽德克‧巴萊》,而談到了原住民;教授說到,為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及相關資訊,他花了很多時間找了日本時代、荷蘭時代的資料來讀,其中,關於原住民,他始終有一件事無法諒解,那就是出草(馘首),為此,他也在網路上看了一些關於「"教化"野蠻人」的討論,大抵上,有兩種對立的觀點。

一種是認為,像「食人族」或者是「因文化因素進行馘首的民族」,有他們自身的文化傳統,其所做的,已有數千年、甚至上萬年的歷史,我們只要不要去遭遇他們,別去入侵其傳統領域,自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無事,沒必要透過什麼手段,去改變他們的習俗。

而另一些人則主張:當然要對這些野蠻人加以教育,讓他們變得文明開化,因為,吃人肉、為了文化等因素馘首,就是不對的事,這個標準,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不能以文化差異一筆帶過。

教授講著講著,提到傳教士前仆後繼地進入非洲食人族的部落宣教,一個一個地成了食人族的大餐,卻還是有人不怕死地補上,又提到早期台灣長老教會的甘為霖牧師,曾到台灣山區的部落,看到原住民的家屋前插著數十顆人頭,於是勸原住民不要這麼做,結果反而引來原住民的訕笑,又說,今日的原住民已不再有馘首之舉,全係基督教的功勞等等。

談到這裡,相信大家都知道教授的立場了,他的主張是屬於後者,他認為:人世間,是有一種絕對的道德標準的,並沒有所謂「相對的道德」,所以,早期原住民砍人頭,就是不對,就是野蠻!

這麼一來,也就沒辦法和他再扯下去了,畢竟,這已經事涉「道德觀的信仰」層次,不太有理性的討論空間了。

是說,這世上真的有那種「絕對的、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嗎?回頭看人類的歷史,只怕很難找到這樣的證據支持吧!想起彼時,當基督教會以「異端、叛教、行巫術」的罪名,將人綁上火刑柱活活燒死時,豈不也宣稱那是「四海皆準的道理」、「全世界都會/應該贊成」、「絕對正確」的處置???說到這,相信會有人跳出來反駁道:「我們可沒有說教會一直以來所做所為一盡公允,教會的確也做了些錯事,一如原住民出草一樣,我們的立場公正,並沒有偏坦誰!」

問題是「如何能有不偏不倚的公正立場呢?」


道德、法律、倫理,從古到今都是有權力、有發言權的人所設定的規矩,掌握權力者的立場,透過刑罰、獎勵、傳播、教育,一躍而成為一地、一時的典範(paradigm),至於一般人,其智慧何如?有多少人真的有辦法跳出其所屬時空被創造出來的論述形構(discourse formation;Foucault 的觀念)的束縛,看出那個主流道德觀、價值觀的根源及限制?

在男女更不平等的時代,差不多每個人都認為男女的不平等是天生就該如此,「女人再聰明、再強壯也比不上男人」,所以,女人被男人管轄是天經地義的,男人可以做決定、選舉投票,女人則被排除在外,也是理所當然的;那個時代,誰都會主張:「這是"絕對的"、超越時空、不會移易的真理!」不是嗎?

現在這時代,因為個人主義當紅,誰都會學舌說到:「人命無價!」但,事實可是如此?人命若真的無價,何以,死刑仍存續?試想,五六十年前,死刑可是無庸置疑的哩,而今,世界上大部份的國家,卻先後廢除死刑!這當中,主流的價值觀不就一直在移轉、改變嗎?再進一步說,這個表面上「珍視人命」的世界,可有真把人命放在第一優先?別睜眼說瞎話了吧!為了經濟發展(讓資本家賺錢的意思),政府或多或少容許污染及輻射傷及人命;為了國家利益或政治因素,軍隊及間諜四處明屠、暗殺,這個口口聲聲「人命無價」的時代,即使不是像以前原住民因著「文化傳統、宗教祭典」而殺人,不過,也還為著「經濟」、「政治」等等的理由光明正大地殺著人!!!一樣的殺人、不一樣的理由,哪裡有什麼「絕對的、放諸四海不可移易的道德真理」?

打個賭吧!如果突然地這世界落在一個主張原住民文化、價值觀的統治者/統治集團手裡,透過法律、獎勵、刑罰、教育、傳播塑造一個新的論述形構,不出一百年,我們的子孫都會轉而把當下主流的西方文化看成「野蠻、需要教化」的代表,屆時,所有的道德已一盡改寫,而且呢,人們還是會把它當成是理所當然的,把那想成是「全世界、跨時代都一致的真理」!

「不受時間、空間影響,絕對的道德」何在?我未曾看過。

Tuesday, April 26, 2011

把聖經搶回來!

出處:為作者在香港中文大學研討會:性/別政治與本土起義(2011年4月15-17日)的講章,亦收錄於研討會的文集中
原文:聖經解放大專生的性/別?!
作者:劉劍玲

       大專生的性/別需要被解放?對呀,君不見這邊廂有為信徒與非信徒不能拍拖而痛不欲生,高呼「我的情敵是上帝!」,連非信徒也逃不過基督教的「魔爪」;那邊 廂則有為「初嚐禁果」內疚不已,甚至因為不可有婚前性行為的教會教導,發展出「肛交不等於性交」甚至「隔著0.03mm安全套肌膚沒有完全接觸因此不是性 行為」的創意理論?

       面對如此令人沮喪苦惱怨恨又歎息的難題,有何出路?聖經,答案就在聖經中。不是吧,聖經不是壓逼的來源嗎?何解又是出路?無錯,聖經的確可以是壓逼的來源,但亦可以是解放的力量。

聖經如何成為壓逼的來源 

     如何令聖經成為壓逼的來源?第一式「斷章取義」,例如耶穌曾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太5:28),就被解讀為耶穌對姦淫持極高標準並對此深痛恨絕,殊不知只要看上文下理,就知道耶穌正以誇張手法,諷刺法利賽人的虛偽。
      第二式「移花接木」。保羅書信中「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6:14),把「不信的」解為非信徒,把「不相配」和「負一軛」解為拍拖和結婚,神不知鬼不覺,把原本討論教會黨爭的經文,移花接木變成「信徒拍拖章程」。
      第三式「無限放大」。 在行淫婦人的故事(約8:2-11),耶穌在地上畫字,又不停被法利賽人追問,終於想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來化解。耶穌把罪 提昇至「每個人都有」的層次,來證明定罪和赦罪的權柄都在神而不是人,所以不要再以律法欺負婦人了(為何行淫男主角不見了?)。然而還是有教會領袖要無限 放大「從此不要再犯了」這句,來定婦人的罪。架空耶穌的身教言教,作為跟隨基督的信徒,還要是教會領袖,實在情何以堪?
      第四式「絕對聖化」。 將雅歌裏對男女愛情的歌頌,對性愛的描述,全部變成描寫耶和華與以色列民關係,並稱此為「寓意解經」。近年開始察覺不能太牽強地「聖化」雅歌,於是又指裏 面的男女是結了婚的夫妻,而漠視雅歌對婚姻的鄙視(李熾昌、游斌:2004):「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8:7)。「聖化」雅 歌,順道把性「聖化」。
      第五式「扭曲原意」。經典之作,可謂高皓正填詞的〈不要驚動愛 情〉。唱得街知巷聞,少男少女心動時腦裏就飄起歌詞:「情太過洶湧像深海,而我卻會忍耐」,唯有「吩咐手臂,放在原地」。之所以經典並且成為「騎劫之 王」,是因為在雅歌中三次提及「不要驚動愛情」時,上一句的經文就是女人拉著男人的手入了內室,又或者是他左手抱頭右手扶著的做愛姿勢。不要驚動愛情,就 是做愛的時候不想有其他人騷擾。
      第六式「視而不見」。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論及獨身、情 慾、結婚等事時,屢次講及「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7:6)、「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7:7)。保羅多次強調這樣的說法只是「自己的意見」(7:25),並且「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7:26),但仍然有教會領袖不停強調 「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7:9),是解決情慾的唯一方法。相信保羅再生,對此只能說:「OK,這是你們的教導,不要說成是我的教導,免得耶穌 找我算帳:『保羅,你怎麼成了法利賽人?』」。
      第七式「靠嚇」。在網上隨便也找到不可有婚 前性行為的理據是:律法寫著「女子沒有貞潔的憑據,就要將女子帶到他父家的門口,本城的人要用石頭將他打死。」(申22:20-21)。Oh, my God! 你不是認真的吧?你不是認同可以用石頭打死女人吧?那麼就不要隨便引用這些嚇死人的經文了。
      如果說只想把舊約律法的精神應用到今天,那麼我要問:舊約沒有禁止男人有婚前性行為,為何今日我們要選擇性跟古代女人的標準一起守貞,而不是跟古代男人的標準一起快樂?這就來到最後一式「篩選性引用」了。

破解之法 

      面對如此多怪招,大專生有何方法破解之?當然是用大專生的強項啦。第一式「閱讀理解」,看聖經首先要有的,是基本中文閱讀理解的能力,看上文下理簡直是每一個初中生甚至小學生也懂得的道理。
      第二式「言之成理」, 在基本閱讀過後,理解要言之成理。經文由於年代久遠,其中固然有不少當時流行的術語我們看不懂,又或是記述有遺漏,在這個時候就要清楚理解的界線,有些的 確需要運用想象,或其他資料如當時社會經濟文化歷史等來輔助理解。要判斷不同的詮釋孰優孰劣?當以最能詮釋最多經文的解釋為優。
      這樣也就去到第三式「情感想象」, 合乎情理地想象,嘗試代入主角心境,又或是當時人們的處境去理解經文,常有意想不到的收穫。例如作為姐姐的馬大,為什麼不是自己去責備妹妹馬利亞,要耶穌 「主持公道」,而耶穌安撫馬大時要重覆稱呼她「馬大馬大」(路10:38-42)?又或者提摩太前書1:9-10中,為何把弒父母、殺人和行淫、親男色的 放在一起?這段經文是在罵親男色的行為,還是可以做盡這些事的特權階級?
       第四式「發揮專業」。 每位大專生都有其專業,文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研究、人類學、歷史學、哲學等科目,尤其能貢獻於解經中。心理學讓我們代入主角心境,文化研究 提示我們追縱觀念的變化有助解釋現今情況(為何選擇貞潔而不是快樂?),社會學強調階級、性別、種族等分析變項的重要性,政治學告訴我們:一切都與權力相 關,聖經也不例外。
       第五式「埋堆」。大專生喜歡群體生活,最適合聯群結隊一起查經,建立 詮釋群體(Interpretive Community)。朋友一起互相切磋,每個人對經文的理解亦需經得起考驗,但凡心智健全的朋友不論是否信徒,都是我們查經的良伴,守望我們不會掉進任 意解經的危險。非信徒有時對聖經更為敏感:丈夫怎可以(physically)成為妻子個頭?(弗5:2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 20:3)即是聖經也承認有其他的神存在?當然這個詮釋群體還要包括古今中外努力釋經的學者和信徒啦~~
       第六式,也是我覺得最重要最想分享的,就是「相信聖經」。 相信聖經,因為如此年代久遠的文獻,不可能完全配合今日基督教右派狹隘的議程,其中必有篩選和扭曲。相信聖經,因為聖經集合歷代不同信徒的信仰經驗,其中 必有相互矛盾之處,就如舊約律法對性之嚴厲,偏有五個出軌的女人記在耶穌家譜中名留青史,包括裝扮妓女引誘家翁並誕下麟兒的她瑪(創38章)、妓女喇合 (約書亞記2:1-13;6:17-25)、善於勾引男人的外邦摩押女子路得(路得記)、與大衛王通姦的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撒母耳記下11-12章)和 未婚懷孕的馬利亞。基督教右派的無上律令就成了「易碎的絕對」。
       相信聖經,因為基督對人對世界的解放,就記錄在聖經中。相信聖經,只因相信你自己,如果這個基督教如此壓逼人,怎麼還值得你堅持呢?所以不要放棄,哪裏有壓逼,哪裏有解放。解放聖經,也解放你自己的性/別。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18) 昔日耶穌竭力不讓律法成為壓逼人的工具,並從法利賽人手中搶回律法;今日我們也要為聖經而奮鬥,絕不將聖經拱手讓人。

參考書目:李熾昌、游斌合著。2004。〈愛、慾與生死:希伯來愛經──《雅歌》〉,《五小卷研讀:希伯來聖經與社群認同》第五章。香港:香港基督徒學會。

Wednesday, April 20, 2011

何必恨「小三」?

因為一齣電視劇「犀利人妻」,社會上充滿了對所謂「小三」的怨恨及敵對。又或許我該說,這齣戲之所以會紅,只不過是「戲劇」本身跟著社會主流思想在走,所以切合市場口味,而互為因果。

至於這種「小三人人喊打」的風潮,在我來看,只不過是一種對「婚姻」的偶像崇拜罷了。試想,男女朋友無法相處分手就好,如果不能在一起,或是有一個更好的選擇,那麼分分合合有什麼不對?結婚,就不過是個形式,有什麼必要看成一種「特別不同」的感情形態?事實上,也就是這種對婚姻的執迷,這個蠢社會,才會一直輕視未婚者和離婚者

人對於傳統價值及主流意見,往往缺乏反省、批判、思辨的能力,還以為是理所當然的真理。

我總是會想到,哪天一群人發現「國家」、「民族主義」只不過是這一、兩百年的新物事,會驚訝到下巴拖臼;同樣,如果真的知道「婚姻」及「家庭型態」在人類歷史上的演變、跨文化的變貌、以及目前樣式的緣起,大概也是會有一大群人眼睛瞪大、不可置信吧!

要追打「小三」,還不如反省一下,自己的感情生活(不論已婚、未婚)及與伴侶的交流,是不是出了什麼問題,有沒有給了別人縫隙,又或者根本早就已是食之無味、棄之可也。看問題看不到源頭,只會一味地「外因」思考,豈不是像懼病者,用力地消毒、過濾、清洗,想排除微生物,而那個因為不良生活習慣所造成的孱弱身軀,卻始終視而不見?

追逐風潮,這種平庸者的遊戲玩玩可以,跟它認真起來,那就真的腦袋閒置、白白讀書了。

Saturday, April 16, 2011

如何看待改變

Facebook 上,有個朋友舉越南話的例子,批評一些學者對台語漢字/本字與語音的考究,他主張我們不該拘泥於古時的情況,例如:「姊」的越南話說成「chị」,寫成台灣羅馬字是「tsih」,按漢語聲韻學是入聲,因此並不符漢字聲韻,不過越南人卻不把這當成誤讀、要求正音,基於此,這個朋友就此主張台語也應取現代人的讀音為準,因為語言是會隨著時間改變的。

我回答他說:雖然如此,但現代人的語音變化得很厲害,設若真的取當下年輕人的台語發音為準,台語將和華語一樣,是一個「沒有入聲」、也「沒有濁音」的語言,這樣好嗎?

現在很多年輕人,「我/guá」都說成「uá」,「囡仔/gín-á」都說成「ín-á」,濁音韻頭都掉光了,而入聲呢,不要說「h」韻尾的第四、第八調分不清楚,連「p, t, k」也都到加護病房,準備歸西了。

問題是,我們怎麼看待這樣的變化,是否要任憑這情況「變下去」?

朋友說:這也是無可奈何的,反正終究這些「錯音」也是會成為主流。

或許是吧!或許最後這些會成為主流也說不定,但是,就此就順水推舟是另一回事吧!什麼順水推舟呢?很簡單,既然設想說這些發音會成為主流,這樣,台語的教學材料(包括教科書),現在就可以全照年輕人的發音來寫、來標音了,不必再考究、考慮了,這樣如何?

沒想到那個朋友的回答是:這要取決於編寫者,如果編寫權落在使用新發音的人的手裡,自然會全採新音,但,若編寫權仍在「保守派」的手中,教學必然是取「古典」發音。

他這個說法,我可以同意一部份,沒錯,文學經典與語言標準本來就是特定時代有權力的人 在裁定、決定;例如:美國黑人的英語十分流行,rap 及好萊塢的電影裡頭也常常可以聽到,但是,黑人英語就是不能出現在美國的學校教學及英語教科書裡,即使是美國現任的黑人總統公開說話,也得學白人主流的發音及詞彙,為何如此?

因為,這畢竟是「權力」在決定的事,與「人數」無關。

台語目前很多發音上的改變(以及句法的改變),絕非出於單純「發音上的便利、簡單化」(例如連詞「kap」讀成「kah」這樣的例子),不管是入聲尾脫落,亦或是濁音韻頭的消失,率皆是來自華語的影響,有權力者透過體制、教育、媒體、法律等等,形塑一個華語制壓台語的環境,並讓台語在滅絕之前,先發生許多變化,而這些變化,是政治「權力」所造成的,與一個族群語言因時間經過所生發的自然語音演變,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我想,就是因為對這些變化背後的「權力」/「權力者」十分不滿,我不太想跟隨這變化、或接受這變化。而任何一個想隨波逐流、甚至順水推舟的人,都應該先問問這潮流從何而來,再來隨波或推舟也不遲。

Sunday, April 10, 2011

報名2011台語認證 抽10萬元現金


活動名稱:2011年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考試日期:2011723()
報名日期:411510日止
報名優惠:報名就有機會抽中10萬元現金。網路報名者,三人同行一人免費。

報名2011台語認證 抽10萬元現金
「全民台語認證」為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所辦理的國際級認證考試。為慶祝新增美國、日本及越南海外考場,今年特別推出報名抽10元現金及成績進步獎等多項獎勵活動。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為全國第一個專業台語認證常態性機構,去年開辦「全民台語認證」頗受社會大眾的肯定,今年更籌備國際考場,進軍美、日及越南。中心主任、成大台文系副教授蔣為文表示,近年來美日等國學習台語的人士增加,而越南的大學也很有意願開辦台灣語言中心,所以,今年特別開辦國際考場,提供國外的台語學習者一個自我測試的機會。
今年台語認證考試日期為723(星期六)。報名對象為16()以上之成人,不分性別、職業、族群、國籍等均可報名。全民台語認證採用歐盟之語文能力分級標準,將台語能力分為基礎級、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及專業級。為增加考試效率,考生不需分初試及複試,也不需分語言程度,只要參加一次考試,就可以依照所獲得的成績總分對照出台語能力級數。全民台語認證分為「體驗版」(僅考閱讀及聽力測驗二科)及「專業版」(需考聽說讀寫四科)。一般大眾可先選考體驗版,至於欲從事台語教學者建議選考專業版。

全民台語認證簡章及抽獎活動辦法已公布,網路報名者,三人同行一人免費。機關團體若需要報名作業及考試題型之說明,亦可向主辦單位申請免費說明會。詳閱中心網站或電話洽詢06-2387539< http://ctlt.twl.ncku.edu.tw/>

Wednesday, April 06, 2011

辛卯清明

有那麼久沒吃到潤餅捲了!這次跟爸媽回去打貓,兩天至少食了快十捲吧。

今年吃潤餅,發覺嬸嬸他們開始把飯也一起包進去吃,這是以往所沒有的,不過,昨天聽到台南北門的朋友說,他們從來就是連麵條也一起包進去的,這麼看來,包飯也就不奇怪了。

語言的方面,有聽到連大嬸嬸這樣一般都操台語、以台語為主要語言的人,都開始取「ma / mah」當做句尾疑問助詞了,這當然是受到在台北工作的堂妹們的影響。這個用法,在老廈門話裡就有,不過,現今的台灣話卻是受台灣華語的影響而吸收此一用法,變成一種怪異的復古.....


另外,前年我還親耳聽到阿媽說出「tshinn-miâ」(清明),兩個字攏發白話音,算是較接近偏泉腔的說法,今年,連阿媽也跟著說「tshing-bîng」囉,語言的變化也未免太快了吧,快得無法逆料。


阿媽已經九十多歲了,比上次看到她的時候,還要老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