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7, 2012

第一屆許昭榮文學獎徵文 (首獎10萬元)

一、緣起

歷來戰爭常是文學藝術創作泉源,因為戰爭生命傷逝、生離

死別、苦難歲月、人性掙扎…。人們運用文學藝術檢視人殺人的荒謬。



屏東水底寮許昭榮,先後加入日本、國民黨海軍。1949年中國山東渤海長山八島,玩伴好友林淵嵩同艦殉職,

許昭榮扶屍登島,未及埋葬共軍襲來,倉卒跳海逃生前對屍誓:一定回來帶你返鄉。

 後來許昭榮政治獄12年,流亡海外終獲加拿大庇護,即赴中國山東尋骨,已是戰後40年。

媒體報導後,有人告訴他:來尋骨,但這還有活著的台灣兵。

從此許昭榮踏遍中國尋50年回不了家的3千台灣兵;走遍台灣找倖免回鄉的2千台籍老兵;

追問帶走最多的70軍軍長,其他上萬個孩子在哪裡?都戰死了!

許昭榮耗盡餘生20年挖掘埋葬的歷史;追問台灣兵為什麼一人穿三國軍服;搶救逾千珍貴文物…。


因為他,世人方知逾萬孩子迄今棄骸徐蚌。

2008年5月20日傍晚6點47分,旗津戰爭與和平公園烈火熊熊,80歲自焚許桑,要讓台灣人從火光裏看到。



二、宗旨

挖掘臺籍老兵曾參與日本兵、國民黨軍、解放軍的故事。



三、主辦單位:

高雄市關懷台籍老兵文化協會。

協辦單位:文學台灣基金會、文學台灣雜誌社。



四、徵選類別及字數:

小說,每篇一萬字以上。


五、獎項

首  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5萬元;各獎座一座。

佳  作五名,獎金各新台幣1萬元;各獎狀一紙。



六、徵選條件

1、限中華民國國籍者(須附身分正反面影本一份)。

2、應徵之作品必須是華文、未曾發表之創作,且未輯印成書,翻譯不受理。


連絡

802高雄市苓雅區武嶺街61巷17號2樓【文學台灣基金會】

電話:07-7166464       傳真:07-7166475

電子郵件信箱:literarytaiwan@seed.net.tw

部落格:http://literarytaiwan.pixnet.net/blog



文史資料參考(高雄市關懷台籍老兵文化協會)

部落格:http://taiwan-soldier.blogspot.com/



報名表、授權同意書(請見下列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ile/d/12Q7aaC_hdpwH7hTIEZueGMqyj3b_ntWfL83-XTZrN2IEfjbJ618iaEVqSWqW/edit

Monday, September 24, 2012

十二年國教要強化台灣語文國民教育


[9/28記者會通知 敬請採訪]
 
 
十二年國教要強化台灣語文國民教育

主辦單位:台灣教師聯盟、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聯盟、台灣南社
    點:台南市政府正門口(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
    間:2012928日星期五下午330
    旨:要求台南市長賴清德和教育處長鄭邦鎮簽署
「落實台灣語文國民教育承諾書」

新聞聯絡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  黃春益0939033954
            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聯盟  蔣為文06-2387539

聲明稿:
  今年八月中旬在台南香格里拉所召開的全國教育處長聯席會議,台南市長賴清德對於十二年國教,台南沒有足夠的教育經費接手高中教育,砲轟中央;但是台南市身為古都,對教育內容更息息相關的台灣語文國民教育時數增加問題,我們卻未見到台南市長賴清德和教育處長鄭邦鎮就此發表意見,難道十二年國教的台灣語文國民教育時數增加,台南市政府是刻意忽略或選擇性視而不見嗎?台灣教師聯盟、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聯盟和台灣南社在教師節這一天,針對因應十二年國教,就有關台南學子的台灣語文國民教育權發表如下聲明:

1.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文化多樣性宣言及國際筆會的世界語言權宣言均呼籲各國政府須保障人民受母語教育的權利。台南市民也普遍希望國小母語課程每周上課時數從一節延伸為兩節,國中母語課程選修改必修。未料今年418日卻因為少數市議員林美燕、杜素吟、黃麗招、曾培雅和林燕祝等意識形態地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反對理由而未能堅持母語政策,我們深表遺憾。814日教育部國教司呂虹霖科員發布的新聞稿表示,國小語文學習領域(含母語、英語、華語)只要占總領域學習節數20%至30%即符合規定,是故國小母語每周上課時數從一節延伸為兩節合乎教育部法令之規定。至於師資不足問題,台南市政府有必要要求教授母語之老師必須比照現職英語老師通過認證才能教授,提升母語授教品質,不足師資可暫由2688方案通過母語認證之教學支援人員任教即可,並無師資不足問題,因此我們強烈要求台南市政府必須在20138月落實國小母語課程自一節增加為兩節,並請各國小校課發會妥善因應,及早規劃配套措施。

2.因應十二年國教即將實施,未來國中生升學壓力會大為減輕,國中母語課程選修改必修可銜接國小母語教育。目前國中小所有科目皆九年一貫,唯獨母語課程沒有,在國中為選修,然實際走訪國中教育現場,只有少數國中有開設母語課程,大部分國中付之闕如,淪為選修成不修慘態。因應十二年國教,台南市政府當可秉地方自治管理權責,要求台南市國中生必修母語課程,落實母語九年一貫課程,是故我們要求台南市政府必須在20138月正式落實國中必修母語課程。

3.上述二項乃台灣國民基本教育權,如台南市政府未落實台灣優先、教育本土化精神,台灣教師聯盟、還我台灣語文教育權聯盟和台灣南社預告將在國際人權日1210日正告台南市民,抗議台南市政府剝奪台南學子台灣語文國民教育權,由最具台灣意識的台南市民針砭台南市府教育政策。

Monday, September 17, 2012

普魯普魯姆遊記

原文連結


年初利用假期到一個名為「普魯普魯姆」(Vulu-vulum)的小國旅行(以下稱「普國」),普國除了一些過度開發及工業化所造成的污染及破壞之外,基本上仍是很怡人的。

撇下景緻,這篇遊記打算專注在普國最特別的地方,諸位知道嗎?!在不到四萬平方公里的國土上,普國設立了好幾個語言區,在各個語言區裡,路標及招牌等公共標誌都是雙語的,各別語言區裡的行政用語、以及公私立學校的主要教學用語,就是該語言區的語言。

剛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我驚訝莫名,剛好有個朋友就在普國的大學裡擔任教授,於是就著行程裡一起晚餐的機會,就此「答問」了起來。

「你們.....有幾個語言區呀?」

「喔,十幾個吧!」他望著菜單,好像這問題並不特別吸引他似的。

「十幾個!」我瞪大眼睛,吞了口口水。

我的語氣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抬起頭看了我一下,「是有十幾個,不過大小差很多唷,主要是兩個主要語言區,另外十幾個,幾乎都是南島語,南島語使用人口較少,劃出來的語言區也小,大致是以各原住民族自治區為基礎,再由其內部根據方言差,取幾個部落為範圍議定。」

「老兄,你們劃出語言區,採不同的行政用語及教學用語,不是麻煩又花錢嗎!?」這麼問並不奇怪,大多數台灣人認為語言一致好辦事。

這下換教授浮出驚訝的臉色了,那奇怪的眼神直視,好像我是舊石器時代的直立猿人似的:「呃.....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佈『文化多樣性宣言』及『世界語言權宣言』都快二十年了,語言及文化資產是無價的不是嗎?」

他看我似懂非懂,於是又添上:「難道,搶救瀕危生物的人力物力及資金不值得嗎?或者,你覺得建立博物館,又鎮日施以溫溼度控制,加上專人管理,是燒錢的愚行?」

大概是我否認的動作太大太誇張,他笑了出來:「難不成,你們的人民,在學習語言的能力上天生有缺陷?」

聽他這麼說,我有點惱火,馬上應了一句:「當然不!台灣人是很聰明的!」

「喔!那就好。」教授說道,「在歐洲,同時會說三四種語言是很平常的事,歐盟每年投入超過十億歐元推動語言多樣性、翻譯、口譯、多語教育及瀕危語言復振呢。」

我一時不知道要回應什麼,就隨口拿話來搪塞:「不過,像普國這樣的做法很少見吧!」才說完,我就知道我說錯話了。

「怎麼會少見?四萬一千平方公里大的瑞士就有四個語言區;在印度,官方語言超過二十種;俄羅斯之下的各個加盟共和國,多使用其本身的語言;加拿大裡頭有英語區及使用法語的魁北克;連在中國的少數民族如圖博族,其基礎教育也都是以族群語言做為教學用語哩!」

我頓時默然,心中直怪台灣媒體的國際資訊稀少,讓我在外國人面前丟臉了。

「那麼,你們國家有哪些語言?」教授問。

「喔,有華語,還有台灣閩南語,客語,十幾種南島語.....」我回答得有點沒信心,不待他問,就先補充了:「不過,我們沒有設立語言區,行政用語及教學用語只使用華語,因為其他語言都比較...比較不那麼重要吧...

我說著說著,教授已經從包包裡抽出了平板,指頭在上頭滑呀滑的,看來是上網查資料了,突然,他大聲地說道:「閩南語呀!全球有7千萬使用人口,從中國、台灣到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等等...是排名第21大的國際語言耶!客語也在56千種語言裡排名第30名唷!哇!台灣的南島語,還是世界南島語的寶庫及活化石耶!你們的語言一定很活躍吧?!有設立不同語言的專屬電視台吧?!既然閩南語及客語是國際語言,那,一定有很多文化產業的對外輸出囉!?......

他哇啦哇啦的說了一大堆,我卻沒辦法專心聽,只一味索盡枯腸,要構思一個比較好的答案,可以告訴這位朋友,何以台灣除了華語之外,其他語言都有傳承及存活的危機:台灣人是很聰明,也有些錢..........好像就是比人家少了點什麼.....

(註:Vulu-vulum是西拉雅語「天堂」的意思,在文中是個虛構的國家。)

Wednesday, September 05, 2012

高院判蔣為文贏黃春明定案

[新聞稿 敬請發布]
發稿單位:蔣為文副教授研究室
發稿日期:2012年9月5日
 
[台文版]
高院判蔣為文贏黃春明定案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tī舊年前往台南地方法院,就黃春明公開侮辱台灣母語人士這件代誌提出刑事自訴。台南地院一審判黃春明有罪m̄-koh ē-sái緩刑二年。M̄-koh,檢察官不服koh 替黃上訴。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重新審理,tī 9月5日重新判決,黃春明iáu是有罪m̄-koh hō͘伊免罰ê優待。

蔣為文表示,控告黃春明ê目的是beh「求是非」,毋是beh黃賠償金錢抑是hông掠去關。所pái,出庭ê時lóng主動kā法官提出願意hō͘黃春明緩刑ê機會。經過二pái審理,黃春明lóng hông判有罪,而且不得再上訴。這證明蔣為文當初以無言ê舉牌抗議是屬言論自由ê範圍,ah黃春明以chhoh kàn-kiāu ê言語kàn-kiāu別人是屬公然侮辱ê行為。

蔣為文指出,台灣母語創作者kap教育工作者長期以來lóng hō͘ hia中國派媒體kap黃春明這類ê作家汙名化、看輕kap侮辱。這pái ê判決是hō͘黃春明kap hit-koá獨尊中文ê文化霸權者tú-hó ê教訓。Ǹg-bāng hia ê人以這件案做教訓,m̄-thang koh 烏白phìⁿ-siùⁿ台灣語文作家及工作者。
 
[中文版]
高院判蔣為文勝黃春明定案
 
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主任蔣為文於去年前往台南地方法院,就黃春明公開侮辱台灣母語人士之一事提出刑事自訴。台南地院一審判黃春明有罪並得以緩刑二年。但,檢察官不服並代黃上訴。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重新審理,於9月5日重新判決,黃春明依然有罪但予以免罰之優待。

蔣為文表示,控告黃春明的目的在「求是非」,而非要黃賠償金錢或被抓去關。因此,出庭時均主動向法官提出願意給黃春明緩刑的機會。經過二次審理,黃春明均被判有罪,且不得再上訴。這證明蔣為文當初以無言的舉牌抗議係屬言論自由的範圍,而黃春明以粗暴的言語辱罵他人則屬公然侮辱的行為。

蔣為文指出,台灣母語創作者及教育工作者長期以來均被中國派媒體及黃春明之類作家汙名化、看輕與侮辱。這次的判決是給黃春明及那些獨尊中文的文化霸權者適當的教訓。希望那些人引以為鑑,勿再誣衊台灣語文作家及工作者。